我們以上所看過的,都是靈命第一層,就是『在基督裏』的經歷。現在我們要接著來看靈命第二層,就是『住在基督裏』的經歷。

『住在基督裏』和『在基督裏』是不同的。這兩句話,雖然都是說到我們和基督生命的關係,但所指明的事是有分別的。『在基督裏』,是指著我們有分並聯合於基督的事實說的。『住在基督裏』,是指著我們與基督相交,並享受基督的經歷說的。

我們原是在亞當裏,有分於亞當的。我們一接受主作救主,神就把我們從亞當裏,遷到基督裏,從此我們就是在基督裏,有分於基督,而與基督聯合的了。這就是我們生命經歷的第一層,所以我們就稱這一層作『在基督裏』 的一層。等我們得救以後,因著主愛的吸引,更要追求主,而有了奉獻和各種的對付,我們就進入生命經歷的第二層,開始實際的住在基督裏,與基督相交,並享受基督,經歷基督了。所以我們就把這第二層,稱作『住在基督裏』 的一層。

有人把第一層稱作『得救層』,把第二層稱作『復興層』。意思就是說,人在第一層,不過是僅僅得著主的救恩,蒙了聖靈的重生而已,至於別的生命經歷,在他身上還是極其微弱糢糊,所以這一層只能稱作『得救層』。到了第二層,人受到主愛的激勵,就復興起來,愛慕主,追求主,也就漸漸有了重生以後的各種生命經歷了,所以這一層就稱作『復興層』。

我們將基督徒初期的生命經歷,這樣分作兩層來說,乃是不得已的。按真理說,這兩層是不該分,也是不能分的。我們若就著『在基督裏』,和『住在基督裏』,這分法來說,人一蒙拯救遷到基督裏,就應該是住在基督裏了。我們一有分於基督,聯合於基督,有了在基督裏的這個事實,就應該與基督相交,享受基督,而有住在基督裏的經歷。沒有一個人遷到一間房子裏,而不就住在那間房子裏,並享用那間房子的。照樣,人一在基督裏,就該住在基督裏,這兩件事是緊接相連,幾乎是同時發生的。所以『在基督裏』和『住在基督裏』只能算是一層。『住在基督裏』纔是第一層,『在基督裏』不過是這第一層的開端而已。

我們若就著『得救層』 與『復興層』的分法來看,情形也是這樣。得救層裏的『重生』,按理也就是『復興』。人原是活在神面前的,因著犯罪就死在罪中,也就是倒在罪中。現在因著主的拯救,就與主同活,也與主同起了。這就是重生,也就是復興。所以一個重生得救的人,就該是一個復興的人。如果一個人得救而不復興,那就不能算是正常的,因為得救的中心,既是重生,也就是復興。只有不彀水準的得救,纔沒有復興的情形;彀水準的得救,不只是重生,也都是復興。因此得救層,就是復興層,也是不該分作兩層的。

所以認真說,所說的靈命四層,實在只有三層,頭兩層只能算作一層。但許多人雖然得救了,卻沒有復興的味道;雖然事實是在基督裏了,卻沒有住在基督裏的實際經歷;還必須再蒙主的憐憫,得著主的吸引,起來愛主,追求主,跟從主,纔顯出復興的光景,而開始享受基督,經歷基督。因此,我們也就把基督徒起頭這一段的生命經歷,分作兩層來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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