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靈命四層的十九項

我們把關於生命認識的各點都看過了,現在再根據這些認識,來看生命的經歷。根據歷代聖徒的經歷,以及我們這些年間在主面前所看見的亮光,生命的經歷可以分作四層,列為十九項。

這四層,就我們的經歷說,第一層可稱作得救層,第二層可稱作復興層,第三層可稱作十字架層,第四層可稱作屬靈爭戰層。但就我們和基督的關係說,第一層是在基督裏,第二層是住在基督裏,第三層是基督住在我們裏面,第四層是基督長成在我們裏面。這四層的經歷都是根據我們和基督的關係。

我們在生命認識的第一點裏已經看見,生命雖是神自己,但神作我們的生命,必須在基督裏。所以聖經說,『基督是我們的生命。』(西三4。)生命既是基督,就我們經歷生命,也必是經歷基督。所以生命的經歷,也就都是說到我們和基督的關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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